本人在今年2006年8月7號出國到美國

在今年2006年8月19號回到台灣



由於本人嘴賤加上想念台灣的朋友及女友所以幾乎天天打回台灣

短短的12天內遠傳電信帳單寄來費用竟然高達NT$76***元整

當然除了嚇到以外還有些許的震驚上網查費率後

驚覺有許多地方都沒有詳細的說明及定義它時間以及收費價格

只有寫說依照當地電信業者的收費價格然後也沒清楚詳細的解說表



另外第二點:

遠傳電信在8/14的時候,他們的風險管理部曾經打過電話到我家說

他們發現在8/7~8/14我這支號碼費用突然飆高到NT$18***多

說想了解一下情況,當然我本人那時候並不在台灣家裡

是家父接到的電話,家父聽到時有跟他們的小姐說我人在國外

可能有繼續使用手機,但是家父在聽到金額在NT$18***多的時候

就嚇到了也跟小姐說馬上暫停使用以避免金額繼續提高

但是我在國外使用是在8/17號才不能外撥的,

受話的功能也是在17號才不能接電話



當然,使用者付費,我當然沒有不付錢的意思,只是在第二點的立場上

家父在14號的時候已說清楚馬上暫停使用,不是就應該停掉嗎?

而遠傳電信公司卻在17號才停止,而14號~17號短短三天

費用卻暴增至NT$76***跟先前的8/7~8/14號中間的一萬八千多相差甚遠



基於這幾個疑問,到現在我是還沒去付費

這兩個月來也都在跟遠傳電信協商

已經跟該公司委託的律師協調當中

目前有可能走司法途徑解決



如今勝訴or敗訴我個人是認為無所謂,畢竟是個經驗

只是遠傳電信一直沒有跟我解釋明確的付費方式

在協調時對方的委託律師也說他們有14號電信業者和家父

的通話紀錄可以證明 但是我卻認為也是有很多帳務上跟

通話紀錄上的不符合的地方 所以現在也是處在各說各話的狀況上





請各位朋友或有類似狀況的朋友給點意見吧

再一次強調我沒有不付錢的意思

只是帳務內容 跟撥出和受話的內容也有些不符

標示的網頁也沒有讓消費者一目瞭然收費的標準跟時間地段的定義

可能還有後續問題只是我目前還沒遇到

3Q~





資料來源:下面網址

http://www.fetnet.net/servlet/ContentServer?pagename=@Etone/Page/RoamingPage&c=Page&cid=1118627833649&attrnew=country&ssnew=acountry%2C0%2CPAttributes%2Ccountry%2CFF1%2C%AC%FC%B0%EA%2Cintercontinental%2C0%2CPAttributes%2Cintercontinental%2CFF1%2C2%250%AC%FC%AC%77%BA%A9%B9%43%B0%CF%2C&SubCategoryID=1118627867883&action=list


1.漫遊費用是經由國外業者結帳後回覆給國內業者請款的資料,原本就會有延遲情形,甚至有這個月才收上個月的情形。
2.漫遊中發話及受話及發簡訊都依簽定條款之漫遊費率計算,您與您國內友人發受話時間明細不吻合需考量時差及系統回覆上之問題,另外國際慣例使用國際線路5秒鐘以上雖發話或受話未成功仍有可能視為佔用線路而收費。
3.不排除電信業者有帳單漏印之可能性,不過您以前沒注意到有受話費也可能有以下情況
(1)以往受話使用不多,金額不大(因每個國家受話費用不一)沒留意
(2)各國電信業者(包跨國內)偶爾會推出優惠播打方案,之前有可能您搭上優惠風潮,如今優惠活動結束
(3)帳單有雙面...您只看到單面@@........
4.電信業者要您補繳過往未列帳費??可能性不高!您可以放95%心,因為她們也懶得去重撈資料,更何況電信法規定只保留客戶6個月以內資料,要重撈也只能撈到6個月,花費人力和時間和機器耗損幫您重算補繳金額,她划不來。
5.另外的5%就是如果您硬要說她們機器有問題,向消基會投訴挑戰"國家電信總局"的規範(因為電信業者計費系統及儀器都是經過電信總局審核並固定抽測),並且把事情鬧大,那麼問題就會很大了,因為這等於質疑所有國內電信計費系統,那麼電信業者就會跟您玩下去,那就看看結果一:就像茱利亞羅伯茲演的"永不妥協"情節一般,電信業者敗訴退費給全國人民囉。結果二:證明系統紀錄無誤,那到時您不繳前帳好像也說不過去



1.之前帳單未出現任何一筆受話明細確實有可議之處,這點您能極力爭取要求回答,不過您自己也知道您當時確實有在國外漫遊受話的,受話是一定要付費的,若堅持要求調查之前的完整明細(發話+受話),對您未必是有利的,可能要三思一下。
2.如果您的朋友並未申請任何發話或受話明細,不知您是如何與她對帳的呢?您提到"漫遊明細"該不會您說的朋友也跟您一起漫遊在國外吧,如果是這樣,很難查證的,因為您的朋友跟您同時漫遊時,您發話給她是等於發話回國內交換機然後再由國內交換機轉發到國外交換機,時間差加上國際時差,更甚至若您與朋友還註冊到不同漫遊廠商,這些都會是變數因子,所以您不能以時間來比對,必須以"通話秒數"查對,但是也要取約10秒內(雙方各5秒)的差值,因為國際交換機線路變因太多囉。
3.簡訊能對上,通話不能對上?您可試想一下,簡訊是算則數的,也並非即發即收,基本上簡訊是排定24小時內傳發成功即可,所以您發幾則他收幾則一目瞭然(不過有一點疑問,因為漫遊收簡訊是不計費的,所以您朋友國際漫遊帳單有列出收漫遊簡訊條目嗎?又如果您朋友是在國內,沒有付費申調受話明細從哪看到收簡訊條目的?)而通話功能是屬於即時功能並以時間計,所以無法相比較。
4.若您要查證,建議要查您的發話人在國內的或您的受話人在國內的明細才有辦法取得比較有利的證據,排除短秒數的不算(約1-3秒),縱使有時間差及時差也不會太多,這會是比較好查證的。
5.不知您是去哪國出差,另外您有開啟"指定轉接","話中插播","三方通話"等功能嗎?



1.漫遊中國大陸受話每分鐘約23元,發話每分鐘約24元,發簡訊每則除國內計費外再額外收約10元手續費,我大約至大陸電線業者網站瀏覽一下看不到目前有漫遊優惠方案的促銷,但印像之中約今年農曆年前後大陸業者有推出類似播一分送一分之促銷,不知實行多久(一般促銷會有檔期),不知您當時帳單無收受話費用是否會有相關聯,但是完全無受話出現確實很可議,不過您自己認為您此2次帳單是否確實話務量有比先前多或少,您自己應該可以比較出來的。如果說您之前完全無被收到受話費的導因是大陸或遠傳計算錯誤,那我只能說您是"幸運滴"@@。
2.也就是說不論是受話或收簡訊的漫遊明細都是遠傳自動附給您這方的資料,那麼您是請朋友向電信業者申請了去話明細而跟您作核對的嗎?但是先前您說過朋友無申請任何明細資料??這點您仍無說清楚,所以我還是不知您如何核對的,另外漫遊中因交換機緣故,有時無法顯示出完整去話及受話號碼,其實絕大部分祇能看到0086等國家開頭碼而已,還是建議請友人申請國內發話明細以便核對漫遊受話明細中是否有相對應的號碼及時間參考。
3.關於客服專業度問題,確實改善空間很大,這點我建議您可以請客服直接轉接線上主管協助為您處理,雖然不知您當初接洽的客服在該業界中年資如何,也不知他是否確實有威脅您的語意(畢竟我得到的是您單方面的說辭訊息咩@@)但是為客人解除疑惑提供資訊是必要的,不知她是否有像我一樣一步一步抽絲剝繭希望能找到其中的答案,還是想也不想就告訴您是您該付款的,其實我倒覺得您的帳單問題可請她們主管協助進一步確認,其實"客服"與"客戶"並不是一定站在對立的立場,客服應該是公司與客戶間的橋樑,您的案件有可能能帶給該公司更多成長空間的。

以上訊息提供給您參考,並不代表任何一方,只是希望能提供有看過這篇知識的網友對所謂的漫遊帳單有一些些頭緒,另外建議看不懂帳單就打個電話給您的免費客服吧,畢竟那是您的權益!